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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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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宜春市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林业信息网(http://ly.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林业局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1622室,电话:0795-3223725,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强化林业政务管理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突出林业重点根据宜春市林业局的职能特点,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林业行政事务。2019年我局利用宜春林业信息网和宜春林业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1.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林业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共发布政务政府网站信息835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市林业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为自然人件。我局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及时回复申请人,没有引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管理,根据市政府网站普查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发挥网站、新媒体的各自优势,做到信息快速送达。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有宜春市林业信息网,宜春林业微信公众号,2019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网站进行规范化整改。全年网站访问量达到27318次。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人员配置。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秘书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印发了《宜春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了“分管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的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都要经局领导审核。二是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三是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对不及时公开、不符合要求公开的内容及相关科室实行通报制度,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2.796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局仍存在许多不足,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改进的措施: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宜春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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