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字〔2016〕54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yichun.gov.cn/)和宜春林业信息网(http://www.jxycl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林业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6楼。电话:0795-3223725)
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宜春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站、办)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编制《宜春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宜春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组织管理、人员落实、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宜春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宜春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宜春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宜春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宜春市林业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加强宜春林业信息网站建设,根据《条例》规定和林业工作实际,结合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制定的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已将我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与“中国宜春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联,设立工程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林业部门相关信息和办事指南,方便市民网上查询。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意识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建设的需要,进而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2016年度在专栏内公开各类信息115条,另外在《宜春林业信息网》上还发布209了条信息,全面地反映了我局的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中国宜春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宜春林业信息网公布。
2.通过局秘书科担负的接待来访书面公开有关信息的方式,为来访的公民及法人公开相关的政策规定等合法信息。
3.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年发放有关办证服务相关流程及要求的宣传小册子,公开我局行政服务工作的相关信息。
4.通过宣传服务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节假日举办宣传服务活动,发放林业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解答有关咨询。
5.在局设立的图书室摆放有关资料供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尚未制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制度,现在免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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