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樟树市林业局查获一起非法购买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
接群众举报,樟树市林业局于11月17日,在樟树市店下镇集镇一处房屋内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立案调查,店下镇居民沈某非法购买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江西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银环蛇1条、乌梢蛇6条、珠颈斑鸠15羽、灰胸竹鸡3只、鹿科动物麂子肉2块、王锦蛇1条,非法购买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华南兔3只、绿翅鸭制品1只,非法购买移出国家“三有”名录的其他野生动物野猪制品4块,非法购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共计11895元。案件当事人非法购买的国家“三有”或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嫌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于2024年11月27日,樟树市林业局将案件移送森林公安,樟树市森林公安已于当日立案侦查。
(作者:谢景琦、章可欣 编辑: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