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林函字〔2023〕1号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
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高安市建山镇下坊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邹水红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中如何合理利用英矿、闲置土地的建议》收悉,关于“适合复垦复绿的闲置土地宜林则林”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对矿区内适合复垦复绿的闲置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手段运用最多的是绿化植物修复,植物选择既要考虑当地的小气候和微环境,又要考虑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质乔灌木树种及草品种资源。林业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山复绿有关工作,并在树种配置、栽植管理及后续管护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有力保障矿山复绿取得实效。
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宜春市林业局
2023年5月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江捷 135765910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