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春市林业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林业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从制度强化、学习培训、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协作机制五个方面持续发力,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全面强化制度落实。针对省局18项重点任务24条主要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列出43条具体任务清单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并将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
二是扎实推进全员轮训。召开全市林业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指导各县(市、区)林业局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三是全力狠抓案卷评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从案卷实施主体的合法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等各方面逐项检查,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函》,分别提出50个案卷的具体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林业领域行政执法可能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问卷调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是创新推进“四长”协作机制。在前期实行的“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基础上,宜春市及10个县(市、区)林业局全部由“三长”升级“四长”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作者:何小龙、蓝鑫宇 编辑: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