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奉新县委副书记、县级总林长喻军签发2024年3号总林长令——《奉新县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总林长令明确了2024年林长制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按照宜市总林长[2024]3号令要求,全县各级林长要在11月15日前深入各自责任区域集中开展1次巡林督导,将巡林督导作为了解掌握各责任区域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涉林案件、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当前特别是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草领域专项审计、森林督查和环保督察发现涉林问题整改以及全省“护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巡林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当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县级林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乡镇级林长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村级林长要落实直接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真正做到挂其名、履其职、尽其责。
二、扎实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1、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点工作。2、积极先行先试。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对照《奉新县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明确改革任务重点、细化改革举措,建立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推动措施落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勇于先行先试,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更多有益探索、提供更多奉新方案。3、强化工作保障。县级林长制协作单位要对照《奉新县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同省、市直有关单位的汇报对接,及时跟进工作要求和省市级配套政策制度情况,争取政策倾斜支持。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撑。要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将改革政策举措送到林区、林企、林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营造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做好森林灾害防控。已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强化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责任人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强化护林员巡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强化疫木源头管控,确保高标准完成松材线虫病年度除治任务。
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地要对林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森林资源开展全要素、全天候监测监管。要充分发挥“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与司法判决的有效衔接配合,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森林资源量的稳定增长和质的提升,最大限度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更好发挥森林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作用。
(作者:余冲、陈伟东 编辑: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