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为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22年拟继续开展市级森林乡村、市级乡村森林公园、市级小微湿地项目创建工作。
经各县(市、区)林业局申报,各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共筛选出2022年拟建设市级森林乡村26个,市级乡村森林公园26个,市级小微湿地名单11个(详见附表)。现将上述拟建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795-3225294。
附件:2022年市级森林乡村、市级乡村森林公园、市级小微湿地建设名单
宜春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