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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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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林科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林科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林科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本所负责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我市林业新品种、新栽培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开展林业先进实用新型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宜春市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础,以国家科技部为本中心命名的“中药材GAP种植大院”为平台,系统性开展中药材GAP种植基础研究,对全市的中药材生产种植进行技术指导;

3. 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引种、驯化、繁育和科学研究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和化石矿物标本的制作与保存、生态艺术布展、生物多样性展示等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4. 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类;

5. 了解和收集当前林业科技发展的动态,发挥林业科技情报信息作用;负责《宜春林业科技》编辑、出版和发行;

6. 负责本市新树种、新品种引种繁殖、森林苗木、花卉苗木、中药材苗木繁殖以及林业科技项目生产试验研究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林科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9人,均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人员 33人,均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退休人员64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林科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林科所收入预算总额为66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63万元,降低12.07%,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5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等减少,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14.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林科所支出预算总额为66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63万元,降低12.07%,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2.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7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2.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75万元。项目支出3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55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01%;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2.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2.58%;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9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林科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2.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7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53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9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2.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7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543.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28%;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2.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05%;商品和服务支出35.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5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市林科所博物馆位于袁州区秀江西路化成岩森林公园内,占地9亩,展馆面积达2820平方米。其中自然博物馆始建于1998年,是宜春市改革开放以来创建的第一座自然科学博物馆,也是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竹博馆始建于2011年10月,是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期间的配套项目。市林科所自然博物馆和竹文化博物馆是科普教育的最前沿阵地,以古生物、现代生物和竹制工艺品为主题的展览通过标本、展品、展板等向观众传递着自然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

2.立项依据:维持博物馆日常运行。

3.实施主体:宜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实施方案:做好博物馆参观接待、标本及展品管护、日常管理各项工作;做好科普基地建设工作及2021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工作;补充和更换竹博馆景观灯和照明灯;植物园及公益林管护巡查工作;配合做好自然博物馆屋面改造维修相关工作。

5.实施周期:2021-01-01至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总体目标

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配套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效益,为全民的生态科普知识的提高不断做出更大的贡献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目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标本展品的完整率

100%

质量指标

标本展品的代表性

100%

时效指标

竹博馆后续管理经营

100%

成本指标

竹博馆运行维护费

≤20万元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竹博馆年参观人数

≥1万人次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考核青少年专题生态科普展

2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考核参观群众对竹博馆的满意度

≥90%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林科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该项预算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 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该项预算金额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 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与上年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 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该项预算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 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  宜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商务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商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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