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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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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全市森林、湿地、草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全市防沙治沙工作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五)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六)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宜春市履约工作;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国土绿化;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宜春市林业局本级和宜春市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因机构改革原因,宜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于2020年下半年划出,故本套部门决算汇编中不含宜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80人,其中在职人员10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77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589.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3.49万元,较2019年减少956.30万元,下降88.56 %;本年收入合计5466.03万元,较2019年增加323.51万元,增长6.29 %,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根据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测算的补贴奖金拨款和根据在职人员的工资标准测算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保费用拨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324.47万元,占97.41 %;其他收入141.56 万元,占2.59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5589.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468.95万元,较2019年减少629.87万元,下降10.33 %,主要原因是:九岭山松材线虫防治和赣明月山火险两个中央基建项目工程资金支付比上年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20.57万元,较2019年减少2.92万元,下降2.36 %,本年度结转结余存在的原因有年中追加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因在年底才下达,所以还未及时拨付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25.16万元,占42.52 %;项目支出3143.79万元,占57.48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421.08万元,决算数为528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5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65万元,决算数为49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 %,主要原因是:追加当年退休人员的相应经费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0.40万元,决算数为469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71 %,主要原因是:年终将宜春花卉园艺博览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617.37万元在我单位预算中汇总体现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03万元,决算数为9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按比例测算的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2140.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63.65万元,较2019年增加348.43万元,增长22.99 %,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在职人员的工资标准测算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保费用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万元,较2019年减少59万元,下降70.38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响,2020年度上半年居家办公,全年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及公务用车费用减少,会议及培训计划压减,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85万元,较2019年减少52.57万元,下降17.27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丧葬抚恤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43万元,决算数为32.68万元,完成预算的36.5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8.63万元,下降20.8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5.77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0万元,决算数为13.81万元,完成预算的33.4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07万元,下降7.19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响,本年度公务接待工作安排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及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安排进行公务接待工作。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7 批,累计接待113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各县市区林业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加和减少。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3万元,决算数为18.87万元,完成预算的44.58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80万元,下降8.71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响,本年度公务差旅及需公务用车的工作安排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工作任务安排进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万元,降低70.38%,主要原因是: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差旅及接待等机关运行成本大幅压减。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的二级项目9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组织对林业政策法规信息宣传工作经费森林资源管理及征占用林地工作经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75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宜春市林业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总体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际完成疫木清理面积157991亩,完成疫木清理数量472120株;我市十个县(市、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均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2019-2020年期间,我市未发生染疫松木跨省调运事件,我市按照省目标责任书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二是2020年度我市严格按照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要求除治疫木,处理完成率达100%,并扎实开展山场疫木除治监管和检疫执法行动,巩固疫木清理成果,2020年度通过开展松材线虫疫木除治工作,有效阻断了松材线虫疫病的蔓延,保护了大片松林,维护了我市生态安全,挽回了经济损失6813万元;三是2020年度,全市通过开展疫木除治工作,带动林农就业人数达2761人以上,并超额完成了疫木清理株数指标,阻断疫情蔓延,保护了大片松林,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林农满意度达90%以上,取得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共赢。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松材线虫是一种在松林类植物中易传播、难防控、致死快、危害大的重要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目前全市十个县(市、区)都是松材线虫病疫区,加之基层防治检疫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缺少,专业人才匮乏等,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防灾防控的需要,所以从目前呈现的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防控形势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来看,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拨付标准过低,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实际需要投资差距过大,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意识,狠抓工作贯彻落实;二是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三是加大项目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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